五菱榮光 EV 購車補貼對車輛配置有要求嗎?
五菱榮光 EV 購車補貼對車輛配置一般沒有直接要求。
不同地區(qū)的補貼政策有所差異。比如在某些地區(qū),補貼范圍包括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
還有的地區(qū)規(guī)定,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期間,在合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gòu)購買新能源重型卡車和新能源駕駛培訓車輛新車的企業(yè)或個體工商戶能享受補貼。
補貼申請條件方面,報廢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須為同一消費者。像在有的地方,新車《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的開具地有規(guī)定,同一新車不能同時申領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與當?shù)仄嚒爸脫Q更新”補貼,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車輛報廢方面,有的地區(qū)可以異地拆解,但不能用某些材料代替《機動車注銷證明》。
還有些地區(qū),比如武漢,活動資金有限,先到先得,消費者在享受國家、省、市相關促銷政策基礎上,可疊加使用本次活動汽車消費券。在杭州,此前已申報的消費者,按照標準發(fā)放補貼,舊車需在 8 月 22 日(含)前在本人名下,置換更新補貼名額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活動期間每名補貼申請人和同一輛二手乘用車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消費者可自主選擇先報廢或置換舊車,也可以先購買新車,但相關材料日期應在規(guī)定期間,且該項政策與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不疊加享受。
在長沙,購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 3 萬元;購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 1.5 萬元。節(jié)能汽車和新能源汽車在車船稅方面也有相應優(yōu)惠。
個人消費者要于規(guī)定時間前通過相關小程序進入填報界面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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