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完12分還能開車嗎
不可以,必須通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后才可以繼續(xù)開車,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罰款記分達到12分的需要扣留駕駛證。
駕駛證在一個積計分周期,一共有12分,如果汽車12分都全部被扣完了需要暫扣駕駛證,然后駕駛員通過相關知識的學習和考試通過后才可以到車管所領取被扣留的駕駛證繼續(xù)駕駛。如果在實習期出現扣除12分的現象,會影響汽車駕駛員接下來的駕駛行為。
駕駛證吊銷后怎么恢復?
無論是何種情況,駕駛證被吊銷以后都要重新參加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試,并且通過以后才能恢復駕駛證。需要區(qū)別的是在記分周期扣滿了12分不等于吊銷駕駛證,只需要參加科目一的考試即可;只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扣滿12分、沒有繳納罰款并且十五日內沒有參加道路安全文明駕駛培訓和考試的才會被吊銷。
按照不同的駕駛證吊銷原因,駕駛證吊銷后恢復的時間限制,其中:
因飲酒、醉酒駕駛而被吊銷駕駛證的要在五年以后才能重新參加駕照考試;
因飲酒、醉酒駕駛營運性機動車而被吊銷駕駛證的要在十年以后才能重新參加駕照考試;
因肇事逃逸、醉駕引發(fā)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吊銷駕駛證的終生不能參加駕照考試;
其余的情況則是在被駕駛證吊銷兩年之后才能重新參加考試。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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