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章有什么時間限制嗎?
處理違章有十五天的時間限制。違章處理有三種方法:第一種是持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違章處理大廳辦理;第二種是持處罰決定書到指定的銀行交罰款。一旦處罰決定書打印完畢,必須在15日內交罰款。超過15天未繳納罰款的,每天將收取3%的滯納金,滯納金的總額不能超過罰款的總額;第三種是打單交完罰款后,保留好票據,幾日后再網上查詢違法信息。若違法信息沒有了,票據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網上還有違法信息未消除,需拿著交款單子到交警隊的法制科說明情況。經過工作人員確認后,違法信息將直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