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 增值稅 消費稅,應納稅額 = 計稅價格×10%。以下是相關介紹:1、納稅新規(guī):國家稅務總局在2015年公布相關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并決定自2015年2月1日起進行有效的施行。2、申報期限:根據(jù)新規(guī),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應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nèi)需要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應該是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應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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