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去年沒交交強險,次年可以繼續(xù)交,不用還:1。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并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2.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guī)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或者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沒收、扣押機動車號牌;3.第九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按照國家規(guī)定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直至按照規(guī)定辦理保險,并按照最低責任限額處以應繳保險費兩倍的罰款;4.依照前款繳納的罰款全部納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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