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照明操作的詳細說明如下:1 .聽到“夜間行車無路燈、照明不良”指令時,打開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2.聽到“請把大燈換成遠光燈”指令后,換成遠光燈或者大燈處于遠光燈狀態(tài);3.當聽到“剛才同等條件下,應跟前車”的指令時,將遠光燈改為近光燈;4.聽到“夜間通過急彎、斜坡、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的指令時,使用遠近光燈交替示意;5.聽到“與對方會車距離對方來車近150米”的指令后,將遠光燈改為近光燈;6.聽到“窄路窄橋非機動車夜間會車”的指令,將遠光燈改為近光燈;7.聽到“霧中行駛”指令時,打開霧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8.當聽到“夜間道路上有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礙交通,難以移動”的指令時,打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同時打開示廓燈和尾燈。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