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車被交警扣了的處理:1、一般情況下,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證據而扣押車輛的,查清事故原因后應當放行;2、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依法通知車主領取被扣留的車輛。3、如果受害方提出訴前或訴訟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話,車輛可能被扣留至訴訟結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fā)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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