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應急車道上行駛的處罰標準如下: 1、占用應急車道一旦被抓拍,車主將被記6分、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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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如遇交通管制,強行占用應急車道,將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還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 2、應急車道是賦予那些真正有“特權”車輛使用的車道。所謂的特權,不是為官員車輛行使通暢的那種,而是專門供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yī)療救護或民警執(zhí)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 3、占用高速應急車道開車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沒有詳細的規(guī)定,但法規(guī)第九十條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所以占用高速應急車道開車,會被處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罰款; 4、非緊急情況下,對非運營車輛占用高速應急車道罰款200元,扣6分;運營車輛(大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違法占用應急車道,罰款200元,扣12分,并對駕照降級。有些省份最高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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