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jī)動(dòng)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shí),應(yīng)當(dāng)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能見度小于200米時(shí),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shí),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3、能見度小于50米時(shí),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shí)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各種能見度下的安全行車間距及允許最高車速: 1、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時(shí),時(shí)速不得超過80千米每小時(shí),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2、能見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時(shí),時(shí)速不得超過60千米每小時(shí),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3、能見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時(shí),時(shí)速不得超過40千米每小時(shí),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間距; 4、能見度小于50米時(shí),車輛禁止駛?cè)敫咚俟贰4藭r(shí)已進(jìn)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開啟有關(guān)燈光,駛離霧區(qū),時(shí)速不得超過2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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