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主干道20km/h,支路10km/h,危險化學品倉庫及生產(chǎn)車間道路5km/h,室內(nèi)限速5km/h。
對于起重量為1T的內(nèi)燃叉車,滿載時的最低運行速度不得低于17m/min。
叉車行駛時,貨叉底部離地面的高度應保持在300 ~ 400 mm,叉車的門框應向后傾斜。
轉(zhuǎn)彎時,如果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傳遞交通信號。
不要在高速下急轉(zhuǎn)彎,這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wěn)定性而翻車。
負載的高度不應阻擋駕駛員的視線。
特殊情況下,有東西妨礙前視時,倒車時要減速。
叉車下坡行駛時禁止熄火和滑行,裝載貨物時禁止急剎車,特殊情況除外。
叉車必須遵守工廠的交通規(guī)則,并與前方車輛保持相應的距離。
叉車行駛時,負載必須處于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叉車門架應適當后傾。
碼垛或裝載時不要提升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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