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在不安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是扣2分,罰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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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a class="cmsLink"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通行: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照規(guī)定的行駛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不按導向標線在車道內行駛的常見違法行為:
1.在路口,不按照導向標線在相應車道行駛的情況經常發(fā)生在紅綠燈前的等待車道,很多駕駛員有意無意地從轉彎車道直行或者從直行車道轉彎。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有闖紅燈行為:會有兩種違法行為,闖紅燈和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共記6分,罰款400元。
2.在禁止掉頭或者左轉的路段掉頭或者左轉。在一些不允許調頭或掉頭且未設置標志的路段,可在車道上劃黃色禁行線,警告駕駛人該路段不允許調頭或掉頭。禁止掉頭或左轉路段扣3分,罰款100-200元。各地規(guī)定有差異,標準不按當地規(guī)定執(zhí)行。
3.非法進入專用車道“專用車道”包括公交專用道、專用車道、非機動車道等。如果車輛違法進入專用車道,則屬于“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罰款100-200元,扣3分。各地規(guī)定有差異,標準不按當地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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