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間,近光燈將用于有非機動車的狹窄橋梁。
在沒有中央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機動車從對向駛來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夜間超過對面方向150米以外的汽車時,應使用會車燈。在狹窄道路、狹窄橋梁和非機動車上超車時,應使用會車燈。
2.機動車通過有紅綠燈控制的路口時,夜間行駛時開啟近光燈。
3.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
近光燈照射距離約為30-40m。根據(jù)實驗,夜間以55km/h的速度行駛時,發(fā)現(xiàn)情況立即踩剎車,停車距離正好是30m。也就是說,當在近光的照射范圍內發(fā)現(xiàn)情況并且車輛立即停止時,車輛和物體之間沒有間隙。當然,這是在車況、路況、駕駛員反應良好的情況下。如果高于這個速度,車況、路況差,駕駛員疲勞反應時間長,結果可想而知。所以晚上開車一定要控制好速度。在平坦寬闊、視線良好的道路上使用遠光燈時,可適當加快車速;但會車遇到路面不平或轉彎、橋梁或窄路、交叉路口等復雜情況時,應減速慢行,車速一般控制在40 km/h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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