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改型處罰標準
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運管部門有權對營業(yè)性運輸車輛私自改裝進行處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規(guī)定: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改裝車輛包括:客車改貨車、貨車改客車、貨車擅自加高或者減少貨箱欄板、擅自更換發(fā)動機等車輛主要部件、擅自更換車輛外觀顏色、擅自更改車輛荷載值增加或者減少鋼板、客車擅自增加或者減少座位等。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改裝車輛包括:客車改貨車、貨車改客車、貨車擅自加高或者減少貨箱欄板、擅自更換發(fā)動機等車輛主要部件、擅自更換車輛外觀顏色、擅自更改車輛荷載值增加或者減少鋼板、客車擅自增加或者減少座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