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不禮讓行人
界定不禮讓行人主要看行人在人行橫道的通行需求,以及機動車是否采取合理停車讓行或減速措施。
具體而言,多種情況會被認定為不禮讓行人。當行人在人行橫道行走且進入機動車道對應區(qū)域,機動車卻未停車讓行而繼續(xù)行駛通過,這明顯沒有給予行人應有的通行權利。若行人已在人行橫道,機動車臨近時卻不提前減速,直接呼嘯而過,這也是對行人安全的漠視。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綠燈亮起行人通過人行橫道,右轉彎機動車卻未停車讓行,與行人搶道,同樣不符合規(guī)定。還有,行人準備進入人行橫道,機動車若未給予優(yōu)先通過機會,強行通過,也屬于不禮讓行人。
另外,像行人正過馬路時駕駛員鳴笛示意行人讓行并快速通過、機動車沖散過馬路隊伍、前車停車讓行而后車變道強行通過斑馬線等行為,也都在不禮讓行人的范疇??傊?,駕駛員在面對行人通行需求時,一定要注意合理停車或減速讓行,確保行人安全通過,共同營造有序的交通環(huán)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