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京,買了輛京牌二手車,由于當天過戶上牌時間來不及,跟賣方商(查成交價|參配|優(yōu)惠政策)量,我付全款把車開走,手續(xù)都拿著,直接拍下車主身份證正反面小視頻和復印件第二天自己去過戶,就在開走的第二天晚上發(fā)現,車的發(fā)動機故障燈亮了,倒車竟然有異響,原來加裝的倒車影像和定速巡航竟然都是壞的(看車時車主含糊其辭,沒有說明這些問題),第二天告知對方這些問題,希望其承擔4S店修理費用或退3000給我或把車退還,否則我沒法去過戶,結果對方打算一推了知還威脅我,再不過戶就去注銷車輛報盜搶什么的,完全表現出一種無賴不承擔責任的態(tài)度,基于這些情況,賣方有什么實質性拿捏我的辦法?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