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120最高,超車道最低,100是規(guī)定車道,最低60。但實際操作中一般不超過120,最低限速《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不受監(jiān)控。第78條第1款。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行駛速度,最高速度不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速度不低于每小時60公里;2.小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最低時速為100km3.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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